从“发展型国家”到“收租型国家”

作者: 夏明

  

 

题旨

政治经济学家博兰尼在《大转型》一书中提出“劳动力、土地和货币” 三个“虚构出的(神话般的)商品”。从这一见解分析,中国国家与经济的关系已经从邓小平时代的“发展型国家”,短暂经过“寡头转型”,已经进入到“收租型国家”。在前一个范式下,改革开放带来的生产力的解放和财富的创造与劳动力和土地的货币化、金融化形成了良性互动,在国家-集体-个人共赢的格局下,中国奇迹产生了。但随着中国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实体,天量的财富和土地货币化后带来的隐形财富使得国家从参与财富创造的“发展型国家”逐渐滑落到掠夺财富的“收租型国家”,而“收租型国家”的实质在于国家对资源的垄断占有。与石油生产国不同点在于,中国的“收租型国家”租金来自于“神话般的”三项资源:土地(相关的房地产)、劳动力和造币权(以及相关的金融垄断)和这三者成就的“国营企业”。一方面,中国国家通过不劳而获的租金获得暴利,减低了对部分税收(比如农业税)的依赖,国家变得更超然于社会和更不具回应力;另一方面,国家的残暴(主要表现在强征、强迁和掠夺私有产权)也加剧。“收租型国家”带来的“政治资源的诅咒”又会反过来妨碍经济的发展和财富的创造,从而最终击破“虚构出的商品”神话和由此带来的财富效应。中国未来的经济、社会和政治总危机会源于此。

 
 

引子

 

1978年(以12月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标志)到2018年的四十年,已经不能简单地用“改革开放”来概括了,因为其间出现了若干重大的政治经济变动。如果我们用“大转型”的概念来定位这一历史阶段,我们必须明确如下几个主要特征:1. 转型时期的变动性、过渡性和暂时性。无论是基于路径依赖、实用主义渐进改革,还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我们都无法把这一时期归纳概括为一个清晰的线性过程,而是呈现出了模糊不清、矛盾百出的多阶段试错过程。理论的归纳,诸如“中国模式”或“北京共识”,都会流于片面。2. 转型时期的双向可变性。既然“改革开放”的直接社会后果就是利益的分化多元并以此造成阶层的分化对立,在“历史的合力”还未能形成之前,“正路”、“邪路”和“老路”,改良、革命和复辟,就都会走上历史舞台试图成为历史的未来选项。3.转型路径和目标扭曲的可能性。政治厚黑学指出了许多事情是“可说不可做”、“可做不可说”,转型的不确定性就包含“可知的盲点”、“已知的盲点”和“不可知的盲点”。认识到欺诈的运用和理智的局限,人们可能有意无意地制造出误区、陷阱,或误入陷阱,转型的失败就成为高几率事件。4.转型阶段的惰性。政治经济和社会进化过程中的惰性绝非是中立的。“惰性”就是既得利益集团的成功,用所谓的“结构性的权力”来使利益和权力得失双方的位置固定化和自然化。所以,认识权力必须要运用四个向度:实证主义里作为能力/实力的权力(例如达尔);塑造和控制认知和意识形态的“霸权话语”权力(例如通过政治社会化造就的“幸福的奴隶”);通过控制议程和排除异己所关注的议题做到无为之治的结构性权力;最后,通过控制观念和知识的生产者--知识分子来把权力强加给知识从而扭曲真假是非、界定真理的能力。

基于上述“大转型”的复杂性,本文试图理清在过去的四十年间中国国家形态和性质的微妙变化,分析其动力原因,指出它们背后的利益和权力驱动。本文的主要观点是:从政治经济学的角度分析,中国的政治经济在邓小平时期建立了“发展型国家模式”的发展战略,随后在2003-2013年的十年间出现了“寡头转型”,中国进入事实上的寡头制。自2013年习近平全面执掌中共权力体系后,个人权力集中和国家权力肆虐,中国的政治经济进入到“收租型国家”状态,而租金的来源主要是对土地资源(与此相关的房产和矿产)、金融资源(国家造币权和银行等金融企业的国家所有)和人力资源的垄断。由此,当下中国的国家性质愈加出现专制主义强化和高科技新极权主义的特征。

1. 发展型国家的兴衰

“改革开放”兴衰的四十年正好和笔者人生成熟相重叠,也是笔者学术人生关注的中心。不可避免地,对这一时期大手笔宏观的理论探讨就必然综合笔者过去三十多年的学术成果。笔者二十多年前的博士论文研究提出了“二元发展型国家”概念。在2000年发表的英文专著《二元发展型国家:中国转型的发展战略和制度安排》(The Dual Developmental State,2018年Routledge出版社再版),笔者试图回答下列一些问题:中国走上了“东亚模式”的道路吗?如果如查莫斯ˑ约翰逊(Chalmers Johnson)所言,日本成功的制度核心是“发展型国家”,那么,中国成为了“发展型国家”吗?我们会马上意识到东亚发展型国家与中国比较,存在两个明显差异:第一,规模差异。与日本和亚洲“四小龙”(韩国、台湾、香港和新加坡)相比,中国的领土是它们的18倍、人口是它们的六倍。第二,背景差异。日本和“四小龙”建立发展型国家的历史背景是资本主义,而中国是一个共产党国家,奉行马列主义的意识形态,经济上实行计划经济模式。很自然笔者要问:如果我们可以论证中国发展模式在制度上模仿了日本倡导的“发展型国家”,那么,伴随这种制度模仿,转型是不是也进行了制度变异?

根据约翰逊的定义(1995年第28页),“资本主义的发展型国家”(CDS)有两个特征:“国家指导下的资本主义发展型制度,或者说,一个计划理性的经济配与市场理性的政治体系。” 曼纽尔·卡斯特尔(Manuel Castells)(1998年270-271页)论述说:“一个国家是发展型的,关键在于它的合法性原则的基础是建立在它有能力促进和维持发展,并能理解‘发展’包括稳定的高速经济增长和生产体系的结构性调整,后者包括国内和同国际经济的关系。”从制度安排上来看,经典的发展型国家包括四个特征:积极的“对市场友善的”国家建立了国家和经济的合作关系,国家制定战略(或支柱)产业政策,发展型专制领导存在,行政主导的决策体系。可以说,在1978年后的二十年多年里,中国的政治体制和政策都体现了上述四个特征。笔者也注意到,邓小平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助产士”(不是“总设计师”)强调“权力下放”(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特区的设立等)和“提高人大地位、增强人大权力”(集中表现在1982年的宪法中)。这两个发展与“中央专权”和“行政主导”似乎有矛盾。为此,笔者在研究中探讨了邓小平发展战略中的“中央-地方的二元性”和“行政(党国)-人大的二元性”,通过对全国人大体系、省人大体系和深圳特区的案例研究,论述了“二元发展型国家”在中国的建立。这一体系的核心在于,这种双重的二元性并未破坏发展型国家的国家能力;相反,在“网络体制”和“磨合行为”的帮助下,“二元性”还维护和促进了中共的总体国家能力。

从“发展型国家”的范式来看,“新权威主义”、“软市场、硬国家”都属于同一个范畴。邓小平自称自己就是搞的“新权威主义”,赵紫阳主持起草的中共十三大政治报告也是也个典型的“新权威主义”文本(理查德ˑ鲍姆说它是“过度期新权威主义的宣言”,见1993年414页)。在此二人几无分歧,只是涉及谁做“新权威”(参见笔者2000年著作,第57页)。而且,笔者认为,1989年“六四”屠杀并未将中国的“新权威主义”和“发展型国家”的构建实施打断。相反,1989年的屠杀和1992年的“南巡”其实都是“发展型专制者”邓小平在行使“助产士”(苏格拉底的说法)的双重功能:接生有生命力的婴孩、扼杀怪胎 (当然是从邓和中共的角度)(参见笔者2000年,第57-58页)。如果说,“六四”屠杀是邓小平借助天安门向中国百姓上的一堂大课,要人民不会忽略、忘记他的政治广告:“杀二十万学生,保二十年稳定!”“南巡”就是耄耋老人邓小平给他的接班人上的一堂小课:“谁不改革就下台!”因此,在笔者的政治经济学分析框架中1989年不具有分水岭的意义。1978年至2003年,从“改革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到“改革的总工程师”江泽民,中国基本上都追寻了“发展型国家”的范式,体现了两个口号:“发展是硬道理!” “硬发展不讲理!”除了高速经济增长率,中国经济的结构性转变也在这一时期取得重大突破,“股份制”的推进、国民经济公私结构性变化、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及“三个代表”的提出,等等。中国发展型国家的高潮是提出了 “北京共识”、 “大国崛起”、和“中国模式”。

在笔者2000年的专著结束篇讨论到了“中国发展型国家”的未来,并指出了李光耀指出的“发展型国家”的三个教训:追求公平、清廉政府、提供秩序。笔者担心,如果政府腐败无法控制住,清廉政府的丧失就会深化社会不公,因此也会削弱政府的合法性和降低政府效能,法律和秩序最终会被破坏。发展型国家就会沦落为停滞的专制(见图1:良制的演进)

 

1:良制的演进


2. 寡头制的出现

2003-2013是胡锦涛、温家宝执政的十年,在“和谐社会”的口号下,出现了“九龙治水”的局面。也就是说,在胡鞍钢称赞的“集体总统制”下,九位政治局常委在“条条块块”的功能领域或版图地域各自享有特权、利益和荫护关系网,形成“权贵关系资本主义”(参见裴敏欣2006年著作)。在亚里斯多德经典的政体六类分类中(正义类有君主制、贵族制和共和制,变态类有暴君制、寡头制和暴民制),集体领导的共产党委员会体制通常造就寡头制。又进一步结合杰弗里ˑ温特斯(Jeffrey Winters)在2011年出版的最新研究,我们可以更清楚地看见寡头制的新实质:在传统的少数人统治为己(权势集团)私利以外,财富和权力的高度互动联姻。在2013年胡温时期结束后,笔者就提出,在民主转型明显受挫以后,我们看到了中国悄悄进行的另类转型:寡头转型(参见笔者2016年的书的章节)。

在温特斯的《寡头制》研究中,“寡头制是指物质资源丰富的行为者捍卫财富的政治。”也就是说,传统的寡头制可理解为一种权力为小集团夺取利益财富,当今的寡头制又有更鲜明的特征:财富集聚到了足够数量和规模,它已可以被用作政治资源来控制、影响和行使权力。在中国我们也越来越清楚地看到,财富已被用来跑官买官、贿赂贿选、买通媒体资讯、收买知识分子、收买粉丝和各类荣誉头衔,等等。甚至这种“红色”权力财富高度融合已成一种“超级病毒”(《明镜》媒体人何频语),“红太阳帝国”(参见笔者2015年著述)其影响力已经超越中国边界,全面收编香港、渗透新加坡和台湾、威胁欧美(西方的大学和智库成批被收编、渗透)和全世界(“一带一路”和“贡献中国方案”)。胡温十年,一方面贫富差距急剧扩大。尽管官方已在2000年停止发布基尼系数,所以我们只知道中国的这一数字早已在0.4以上,但多项研究以肯定该数字已突破0.5。2012年2月西南财经大学的研究发现,该数字是0.61 (城市家庭是0.56,农村家庭是0.60)。北京大学主持的《中国民生发展报告2015》声称2012年中国的基尼系数已是0.73。但另一方面,中共掌权者和他们的家属朋党对财富的掠夺出现了质的癌变:2012年的《胡润报告》宣布千万富翁的数字首次突破一百万,其中北京(17.55%)、广东(16.37%)和上海(13.73%)居榜首,几乎占去50%。2012年美国彭博新闻社爆料的“八大元老”的家庭财富和习近平家族的财富,2013年《纽约时报》披露的温家宝家族从平安保险获得的27亿美元的股份,2014年国际调查记者联盟公布的《中国离岸金融解密》和它2016年披露的《巴拿马文件》,2017年郭文贵开始的“爆料革命”透露出的“盗国贼”,等等,都指出了权力和财富的双向激活、寡头集团像癌变一样疯长。官方有选择性的“派系权斗反腐”(基本没有触及红二代和官二代)揭露出的周永康、薄熙来、郭伯雄、徐才厚、令计划等各个家族,也反映出了部分真实。既然寡头制的实质就是权力和财富的互补夯实,我们很难想象中共官场的落水狗所敛的财富会少于那些“任凭风浪起、稳坐‘钓鱼台’”的“老领导”。郭文贵的爆料和“海航”股权关系披露出的信息恐怕印证了,我们看到的只是冰山一角,庞大的冰体还淹没在水下。

中国有学者提到“赵家人”概念,认为胡温“九龙治水”更像是管家监守自盗,胡锦涛像是一个“甩手掌柜”,而习近平才是“少东家”亲自掌管社稷江山。“赵家人”(“红二代”和“官二代”)和“非赵家人”(寒门外人)的区别反映在反腐剑指何方。据叶小文在2018年一月12日《人民日报》上发文透露的习近平五年反腐成果,“十八大以来截止到十九大,经党中央批准立案审查的省军级以上党员干部及其他中管干部440人。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处分153.7万人,其中厅局级干部8900余人,县处级干部6.3万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8万人。”纪检和监察机关管辖的150多万的党政官员揭示出在这个寡头转型期,疯狂盗国、捞金攫权是何等的规模。这种财富掠取是建立在前二十年“发展型国家”积累的家底之上的。“奥运会”、“世博会”、“高铁”等所有工程建设都成为贪腐分赃的机会。有大工程,就有大腐败。这是全世界寻租政治经济学的一个铁律。但这样的分赃盛宴一方面会成为经济衰败的起因,反过来也会被经济衰败所限制。2007年后,中国经济开始面临内外危机(出口滑坡、企业倒闭潮、金融风暴、房地产泡沫、制造业危机,等等),“面对下行压力”和“多重危机叠加”,官僚集团无节制的贪腐势必不可持续。官方有个说法:“习主席在紧要关头挽救了党、挽救了军队。”

3. 收租型国家的形成

政治经济学的核心是权力和财富的创造及分配的关系。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鼻祖亚当ˑ斯密系统阐述了财富创造的秘密:劳动分工、专业化和绝对优势(李嘉图后来提出了“比较优势”的概念,完善了古典经济学理论)以及建立在它们基础上的自由贸易(国内和国际)。斯密在《国富论》中提出的“看不见的手”、国家的三项基本职能和自由主义使得国家的功能相对于欧洲的绝对君主专制而言急剧缩水。“守夜人国家”(或“更夫国家”)成为与市场经济匹配的政治体系。(参见笔者2015年著作《红太阳帝国》中的“门卫国家与更夫国家”)随着财富的累积,马克思开始关注权力和财富分配的关系。阶级、阶级国家、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理论的提出,主要目的是要干预和控制财富的分配。而马克思和他的追随者们都给这个阶级国家(无产阶级专政)赋予了极大的权力来干预财富的分配,尤其是国家拥有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

运用斯密和马克思的理论,我们不难理解,面对“文革”后濒临崩溃的国民经济和贫穷的社会主义,邓小平不得不借用斯密的“看不见的手”,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倾斜到“市场列宁主义”(Market-Leninism),允许市场机制、权力下放、对外开放,参与“国际分工”和“国际大循环”。通过国际资本、国际市场和全球化的参与,中国经济出现了奇迹般的腾飞。在自由主义经济学中,尽管“竞争”是优化使用生产要素(土地、资本、劳动力)的关键,因而也是财富创造的前提;但是,生产的结果却是双赢的(或者说是多赢的):地主获得租金,资本家获得利润,工人获得工资。在中国的改革开放过程中,情况也基本如此。邓小平的“共同致富”和“致富光荣”、江泽民的“三个代表”和胡温的“和谐社会”都反映了财富创造需要合作的实质。只是,在财富创造过程中,国家占据着一个独特的地位,这是其他非共产党国家所不具备的:既然土地国有,国家是垄断的大地主;国营企业(包括国有银行等金融机构)在资本构成中也是处于几乎垄断的地位,国家就是最大的资本家;又由于户籍制度造成的城乡劳动力分割,工人也没有自由组织工会的权利,也没有罢工权和集体劳资谈判权,工人的工资从国营工人到合同工再到农民工,主要由行政干预制定,而不是受制于一个统一的、自由的劳动力市场。这一特殊的“(党)国情”一方面决定了在从“一穷二白”到财富创造整个过程中,中国国家、外资、民营企业家和劳工(尤其是农民工)在合作共赢的利益驱动下维持了合作;另一方面,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一直受到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的监督制肘,而且,政府这只手经常是“攫取之手”(Grasping Hand),造成中国经济领域大面积的寻租腐败。

如果说,“发展型国家”阶段的寻租是在蛋糕做大、来者有份(只是多少之分)的共赢框架下的问题,经济的发展带来的“一俊遮百丑”效应使得这一肿瘤还停留在良性可控阶段。“腐败是经济发展的润滑剂”反映的就是这一特征。但随着中国财富存量的扩张,尤其是民间财富的快速增长,寡头制转型给官商勾结、官黑勾结提供了场所。位居世界第二大GDP的中国必然面对财富创造的减缓(原因包括人口红利消失、劳动力和土地升值、中等收入国家陷阱、边际效应递减、寻租泛滥和国际经济环境的变化,尤其是西方国家的再工业化和制造业回流,等等),而对财富分配的争夺势必加剧。正如马克思所揭露的,财富的分配就会激化阶级斗争,而且是一场彻底的“零和游戏”。习近平的“不忘初心、重回南湖”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的。毫不奇怪,马列主义再次被器重,“消灭私有制”的口号死灰复燃,斯密和他的自由市场学说又遭到贬损。

既然习近平无意也无法回到邓小平的“发展型国家”,他又不能接受寡头制泛滥和其可能引发的“亡党亡国”,那么,基于习近平过去五年第一任期的作为,习近平又把中国带向了何方呢?笔者的结论是:中共政权已经走向了“收租型国家”(Rentier State)。

在经济学里,“租金”是指对某种生产要素(主要是指土地、房产和自然资源)的所有权而获得的收入,它与“努力工作挣来的收入”,诸如工资、薪俸是不一样的。“收租型国家”是指一个国家的主要财政收入来自于收取土地或相关自然资源的租金。在1970年,侯赛因ˑ马达维(Hossein Mahdavi)发表论文,“收租国家经济发展的模式和问题:伊朗案例”,首次使用这一概念(见Mahdavi 1970)。早先比较政治研究的学者把石油输出国(例如沙特阿拉伯及港湾国家、尼日利亚、委内瑞拉和俄国等)称为“收租型国家”。以后,也有学者把任何一个依赖某一种天然资源而获取租金的国家称为“收租国家”,例如,塞拉利昂(钻石)和缅甸(天然气、宝石和林木)。(参见Burnell和Randall)。“收租型国家”和“寻租行为”并不一样。在邓小平的“发展型国家”阶段,政府各级官员“寻租行为”盛行,但并没有使中国成为一个“收租型国家”。二者的关键区别在于:“发展型国家”的政府财政收入主要来自各类税收,因此,让农民富起来,把当地经济搞上去(GDP挂帅),引进外资,建立特区,接纳外来民工,鼓励出口,建立“服务型政府”等等,都是辅助发展的一部分。相比较,“收租型政府”越来越多地从国家垄断的土地和其他资源提取租金,对税收的依赖相对降低。

要深刻理解中国“收租型国家”的经济基础,我们必须继续解剖政府权力与生产三要素(土地、资本和劳动力)的关系,以及这三要素的商品化、货币化的过程。卡尔ˑ博兰尼(Karl Polanyi)在《大转型:我们时代的政治经济根源》一书中(见第六章)提出三个“虚构出的商品”:劳动力、土地和货币。笔者认为有必要翻译出下面的长段文字:

商品在实证意义上可以被界定成为市场销售而生产的物品;另外,市场也可以在实证意义上被界定为卖家和买家的实际接触。因此,生产的每一个要素被看作是为了销售而被生产的,此时此刻只受制于与价格互动的供需机制。实际上这意味着每一种生产要素都有自己的市场;在这些市场上,任何一种要素都被编织进了一个供和一个需的组合;每一个要素都有一个与供需关系互动的价格。这些无穷无尽的市场相互交织,组成了一个大市场

关键要点是:劳动力、土地和货币是生产的基本要素;它们也必须被组织进入市场;事实上,这些市场构成了经济体系绝对重要的部分。但劳动力、土地和货币显然不是商品。针对它们而言,认为任何被买卖的东西一定是为销售而被生产出来的假设显然是不真实的。换言之,根据对商品的实证定义,它们不是商品。劳动力只是与生命本身相伴的人类活动的另一名称,并且生命不是为销售、而是为完全不同的目的而生产的,生命的活动也不能与生命的其他部分相割离,或被储存、或被运作起来。土地只是自然的另一名称,它不是由人生产出来的。最后,实际的货币也只是购买力的一个表征,通常来说,也不是生产出来的,而是通过银行机制和国家金融形成的。它们中的任何一项都不是为销售而生产出来的。把劳动力、土地和货币描述为商品是完全虚构出来的。(博兰尼,英文版,第72页,笔者翻译,强调原文就有)

在中国由于独特的政治经济体制,劳动力、土地和货币的虚构特征被进一步神秘化。首先,由于户籍制度,中国没有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农村劳动力向城市流动的模式也与市场经济国家不同。比如,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约翰ˑ希克斯(John Hicks)注意到:英国的农民流入城市以后再也无法重回农村,所以他们成为了工人和城市市民,并组织工会和工党来捍卫自己的权利。美国由于长期都有西部新边疆,农村和城市不断有双向自由流动,“退出”的选择给了农民、工人更多的权利。(见希克斯著作第34页)只有中国有“农民工”:他们进城打工但无法成为市民,户籍限制人为压低农民工的工资,而家里的一亩三分地和留守的“38-61-99部队”(妇女、儿童和老人)造就出新时代的小农经济与现代工业互补(陈翰笙的有关中国近现代资本主义研究也揭示了小农经济与市场化的矛盾、土地不断集中和农民耕地减少的冲突)(见《陈翰笙集》),形成事实上的“奴隶制”。这种剥削制度成为国家资本积累和商品廉价出口的制度基础。

其次,中国的所有土地都属国家(尽管有集体所有权的存在,但强占、强迁和强拆已经让这道壁垒形同虚设)。现行的土地制度其实就是国家既是土地资源的卖方、也是它的买方,政府垄断的“土地的招、拍、挂制度”人为制造出供不应求的局面,垄断利润和“土地财政”由此产生。中国共产党的“土改”消灭了地主阶级,但并未消灭“地主”(这里变成了垄断的国家),因而也没有改变农民的“佃农”身份。房地产的暴利和泡沫形成政府再一次掠夺民众的管道。经济学家文贯中在他的专著《吾民无地》中论述到:“由于这种地方性的土地垄断的存在,散布于各地的土地拍卖市场相互之间必然是完全割裂的,因而这些拍卖市场无法提供全国性的、统一的,并且是真实的土地价值信号,导致土地要素配置的扭曲,并导致其他要素的错误配置。”(第65页)其中一个重要的恶果就是,农民由于没有土地的所有权、也没有自由流动权,在土地和劳动力双双升值的过程中却难以获利,而国家成为垄断的获利者,出现“国进民退”。文贯中认为,因此“中国离东亚模式是渐行渐远。”(第49页)其实,这也是笔者在此揭示的“发展型国家”滑向“收租型国家”的过程。

第三,中央政府垄断了印钞权、基本垄断了银行和金融业,通过控制利率、汇率和外汇储备实行资本管制。秘鲁经济学家贺尔南多·德索托(Hernando de Soto)在《资本的神秘性》(The Mystery of Capital)一书中指出,资本产生的关键是要把“死资本”激活,同时使得资本全球化。从1992年起,朱镕基推动的多项改革,尤其是住房商品化、企业股份制、企业上市、土地转让,等等,激活了一大批“死资本”。土地和房地产作为抵押,增加了杠杆和信贷(陈元领导的国家发展银行走在前面)。从2006年到2010年,全国各地地方政府卖地的收入就达到了7万亿 (2010年一年就有2.7万亿)(见Sanderson和Forsythe,第19页)。在华尔街投行的帮助下,大型国营企业(“国家队”)在海外上市,从国际股市获得“真金白银”(见鲍尔森的著作)。从1978年到1999年中国的家庭存款增加280倍(Sanderson和 Forsythe,第55页),1978年的家庭储蓄210亿增长到2007年的21万亿(相当于GDP的72.6%),长期实际的负存款利率给国营企业带来廉价融资 (见笔者的2010年文章“人民币陷阱”,收入2012年的著作)。国家“央企”的利润在国家财政中的比例从2000年的5%左右升到2007年的20% (见Walter和Howie,第170页)。随着土地、房地产的货币化、债券化,央行也大量印钞。1978年中国发行16亿人民币,相当于GDP的0.5%。到了九十年代初期,M2/GDP(广义流通货币与国民生产总值之比)从1993年的110.92%升到2003年的187.9%,2016年的208.31%(与此相比,美国2006年是53.5%,2016年是90.55%)(见笔者2018年论文)。由于货币有传统的三项功能(表示衡量财富、用于交换和储存财富),国家通过印钞可以获得造币收入(Seigniorage)。但更重要的是,法币只有在第一次使用时具有财富掠夺功能(假设政府印一张100元纸币成本为50分,通过与货物交换,政府可以稀释所有已有的货币),通货膨胀成为政府不用征税的掠夺方式。

总之,上述三项金融炼金术使得国家各级政府和国企掌握越来越多的财富、信贷和货币,而且是通过垄断控制资源(土地、矿山资源等)和机会(借贷、融资、上市、海外上市、外汇储备和换汇等等)来获得租金似的收入,已迥然异于邓小平时代“国家”、“集体”和“个人”三个积极性调动,通过生产创造财富,国家得大头、个人得小头。所以,国家对来自民间税收的依赖减低,甚至国家可以废除存在千年的“农业税”(2004年温家宝总理做出该项承诺时,其所占税收的比例只有1%左右)。 我们看到,农业税的废除并非意味着农民的生活有了质的飞跃,反而是农村治理质量的全面下滑和基层社会法律秩序的崩溃。这恰好印证了比较政治学已经发现的规律:丰裕的租金加强了专制国家政权的独立性,削弱了政权对民间社会的回应力和责任心,国家吞噬了社会,暴力、独裁、腐败成为治理的特征,最终会导致经济停滞、社会混乱、政治腐败。对非民主国家来说,民主化会变得更加艰难。所以,政治学家给了一个特定名词:“政治资源的诅咒”。(见克拉克等著,《比较政治的原则》,第198-201页)现在,“扭曲市场的管制经济”已经成为中国新极权主义政体的基础,“寡头制” 转移向“个人新极权制”。仅仅用“庞氏骗局”(见何清涟和程晓农)远远无法揭示问题的复杂性。中国正在应验“资源”这个诅咒。这个诅咒要解除恐怕须要等到泡沫的破灭和租金的枯竭。而从官方的话语体系中仔细分析,所谓的“经济下行压力”、“新常态”、“三期叠加”、“去杠杆”、“金融安全”、“国企姓党”、“艰苦创业”早已揭示这一历史变局其实已见端倪。

 

参考文献  (依据姓名的字母顺序)

Baum, Richard [理查德ˑ鲍姆], “The Road to Tiananmen: Chinese Politics in the 1980s,” in The Politics of China, edited by Roderick MacFarquhar, 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1993.

Burnell, Peter, and Vicky Randall, Politics in the Developing Countries,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8.

Castells, Manuel [曼纽尔·卡斯特尔], The End of Millennium, Madden, MA: Blackwell Publishers, 1998.

陈翰笙,《陈翰笙集》,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

Clark, William Robert, Matt Golder, and Sona Nadenichek Golder, Principles of Comparative Politics, 3rd edition, Thousand Oaks, CA: CQ Press,

何清涟、程晓农,《中国:溃而不崩》,新北,台湾:八旗文化出版,2017年。

Hicks, John [约翰ˑ希克斯], A Market Theory of Money, Oxford: Claredon Press, 1989.

Johnson, Chalmers [查莫斯ˑ约翰逊], Japan, Who Governs? The Rise of the Developmental State, New York: W.W. Norton, 1995.

Mahdavi, Hossein, “The Pattern and Problems of Economic Development in Rentier States: The Case of Iran” in Michael Cook, ed., Studies in the economic History of the Middle East, London: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Pei, Minxin[裴铭新], China’s Crony Capitalism, Cambridge, MA: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2006.

Paulson, Henry [亨利ˑ鲍尔森], Dealing with China, New York: Twelve, 2015.

Polanyi, Karl [卡尔ˑ博兰尼], The Great Transformation, New York: Beacon Press, 1957[1944].

Sanderson, Henry, and Michael Forsythe, China’s Superbank, Singapore: John Wiley & Sons, 2013.

de Soto, Hernando [贺尔南多·德索托], The Mystery of Capital, New York: Basic Books, 2000.

Walter, Carl E., and Fraser J. T. Howie, Red Capitalism, Singapore: John Wiley & Sons.

文贯中, 《吾民无地》,上海:东方出版社,2014年。

Winters, Jeffrey [杰弗里ˑ温特斯], Oligarchy, 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11.

夏明,《政治维纳斯》,香港:晨钟书局,2012

夏明,《红太阳帝国》,纽约:明镜出版社,2015

Xia, Ming [夏明], The Dual Development State: Developmental Strategy and Institutional Arrangements for China’s Transition, Aldershot and Brookfield, USA: Ashgate, 2000Routledge: 2018, renewals edition.

Xia, Ming [夏明],”Communist Oligarchy and the Oligarchic transition in China” in China’s Transition from Communism: New Perspectives, edited by Guoguang WU and Helen Landsdowne, London and New York: Routledge, 2016.

Ming Xia [夏明],China’s Financial Crisis in the Making: Soft Budget Constraint, Overdraft and the Missing Credible Commitmentin Journal of Chinese Political Science, Jan., 2018.

叶小文, “‘老虎’要露头就打, ‘苍蝇’乱飞也要拍”, 20180112日《人民日报》海外版,http://opinion.people.com.cn/n1/2018/0112/c1003-29760037.html

 
(作者为纽约城市大学研究生中心和斯德顿岛学院政治学教授) 

本站刊登日期: 2018-02-23 10:36:00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