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拟改大律师和会计师获取资格方法 遭质疑谋削专业自主权

作者:麦燕庭
图为香港大律师公会徽图
图为香港大律师公会徽图 网络照片

港府日益以不作公开咨询而修改制度,财经事务及库务局以网志形式公布扩大财务汇报局的权力,将执业会计师(CPA Practising)发牌的权力由现时的会计师公会转至财汇局;另外,律政司则去函大律师公会,要求支持在律政司内的业务律师可直接升格为资深大律师,毋须先行执业为大律师再申请。两个行业的公会须就此急急咨询会员意见,引发争议,部分人忧虑是当局藉发牌来操控,亦有指是打开削权缺口,期望当局多作咨询,切勿匆匆上马。

与中国部门负责就各类专业订定执业资格和发出证照不同,相关发牌的工作在香港多由业界专业团体负责,以落实专业独立自主的特质,部分专业人士在2019年的反修例运动中的表现受到建制派攻击,在北京代香港订定《港区国安法》后,有评论引述消息人士称,专业界别是继民主派、地产商和本地建制派之后要「收复」的失地。

以个人为单位的会计界可说首当其冲,其公会以4.6万会员之数成为香港最大的专业团体,亦令民主派人士在改革前的立法会功能组别中胜出,三年前更于会员大会上通过以普选选出公会会长的原则性议案,月前推出具体方案咨询会员。

但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昨(8日)于网志中表示,建议将财汇局现有的查察、调查及纪律处分权力,由现时的上市公司核数师,扩展至所有核数师,即包括所有执业会计师、执业单位及专业会计师;此外,亦建议赋权财汇局负责发出会计师执业证书,以及对执业单位、上市公司核数师进行注册。随着职能扩大,当局建议财汇局改名为「会计及财务汇报局」。

财汇局的新增职能,现时均是由香港会计师公会负责,并由财汇局监督公会的工作,财库局的建议,简单而言是由过往的间接监管变成直接监管。许正宇于网志解释,做法可避免「自己人查自己人」,推动「独立监管」,现已开始向主要持份者说明方案内容,声称「业界翘楚均支持改革方向」。

前立法会会计界议员梁继昌今(9日)早在电台节目质疑,4.6万名会计师公会会员中有多少「翘楚」?据他在圈内社交平台上的回应和帖子所见,反应热烈,「大多是负面」。他指出,建议会令会计师公会职能大幅被削,在目前政治环境下,难免令人联想到当局最终希望所有专业团体都改由政府委任的独立机构监管,质疑港府功能无限扩张。他又说,即使由独立机构监管的方向对,但变动的涵盖面如此大,影响如此深远,当局也应谨慎,期望当局能进行更详细和更多的咨询。

不过,有不具名的消息人士透露,修例草案最快可能在下月提交立法会审议,以立法会现时由建制派主导的情况,修例几乎是定局。他相信,是次削弱公会权力的做法,背后涉及政治压力。另有会计师质疑,当局此举是区议会的翻版,眼甩改革派在上次理事会改选中大胜,便实行收权。相反,被指属建制派

的会计师公会理事林智远则欢迎港府建议,亦不认为公会地位会因此大幅降低,相信公会日后可更专注代表业界,定位更明确。

余若薇:港府建议欲更改有历史的现行制度?

多次批评港府政策的香港大律师公会亦面对改变,该会昨日向会员发出电邮,指律政司向公会表示,计划修改《法律执业者条例》,以容许未来任命律政司的律政人员为「资深大律师」(Senior Counsel),希望得到大律师公会的支持。

根据现行规例,律政司的政府律师虽然只是具有准备诉讼文件和上庭前后期工作的「事务律师」,不是负责在庭上争讼的「大律师」,但可豁免只有大律师才可在法庭上发言的条例规定,但「事务律师」不可获委为「资深大律师」,若要获取资深大律师资格,须先离开律政司,跟随私人大律师实习一段时间,正式成为大律师和纳入公会会员名单后,再由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委任,方可「升仙」(取senior谐音)。律政司副刑事检控专员林颖茜去年取得大律师资格、上月获委为资深大律师,速度之快已引起质疑,但至少是接现行程序进行,但新的港府建议则是容许律政司官员直接成为资深大律师。

本身是资深大律师的公民党前党魁余若薇今早在电台节目中表示,林颖茜的例子表示,现时已有途径让合资格的律政人员成为资深大律师,不明白当局为何要改例。她质疑当局是否要给予律政人员特权,为何私人执业律师不可直接成为资深大律师?她又说,港府的资料亦没有解释修例的理据,质疑港府是否要更改有历史和完整理念理据的现行制度。

另有不愿具名的大律师质疑,未成为大律师便可「升仙」是不合逻辑,亦将令律政司的事务律师成为「特权阶级」。也有大律师质疑,此举是为削弱大律师公会的职能而开先例。

属建制派的大律师马恩国则支持港府建议,认为律政司内有非大律师公会会员的政府律师,本身因工作而具备资深大律师的经验,但因规例而无法成为资深大律师,并不公平。

香港现时约有1500名执业大律师,当中 105人为资深大律师。

—— RFI
本站刊登日期: 2021-06-09 07:47:11